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14”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工作,结合省、市、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龙颈镇政府督促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河南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14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pdf
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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